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近日公告,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欧宝新材,)及其高管陈泽强、黄华芳因违规被出具警示函。据悉,欧宝新材在年与中国农业银行开平市支行签订的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涉及金额高达1亿元,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的近七成,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年中后期才补全相关程序,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
作为时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陈泽强,以及财务总监兼信息披露负责人的黄华芳,被认定为对此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部门强调,上市公司及高管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向相关方提供了救济途径,表示若对监管措施有异议,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综合财中社内容)